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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听
1.醉汉就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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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说到,一个漆黑的雨夜,伦敦城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一桩离奇的凶杀案。死者名叫德雷伯,与他相关的还有一位叫约瑟夫·斯坦格森的人。两人准备坐船从利物浦起航,返回纽约。但德雷伯却离奇死在一间空房子里,现场遗落一枚女子婚戒,墙壁上还留有意为复仇的血字。
福尔摩斯推断,凶手是一个中年男子,面色红润,身高六英尺多,穿方头靴,抽特里其雪茄,右手手指甲很长。凶手和受害者一道坐马车来到空宅,并将其毒死。
说完这些,福尔摩斯决定去找第一个发现命案的巡警兰斯了解情况。他从兜里掏出一枚半镑的金币,一边把玩一边问,“我想听你从头到尾亲口讲一遍。”
“乐意奉告,乐意奉告!”兰斯两眼直盯着那枚小金币,把昨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福尔摩斯。
听完后,福尔摩斯询问:“当你跑到大街上吹响警哨,外面有没有人?”
兰斯努力回忆着:“有,有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人,正在花园门口,背靠着栅栏,扯着嗓子狂吼‘哥伦伯恩新旗帜’什么的,真是一个……”
福尔摩斯急忙打断:“此人什么长相和衣着?”
“高高的个子,红红的脸,棕色的大衣……”
“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他后来去了哪儿?”
“我们都快忙死了,哪有闲工夫管他?”
“可恶!兰斯,你白长一个脑袋在肩上!你看见的那个‘醉鬼’,很可能就是昨晚的凶手。好了,金币归你。医生,我们走吧。”
回去的马车上,福尔摩斯一脸忿忿不平,直骂巡警是个蠢货。一旁的华生始终一头雾水,他不明白这个案子看起来什么线索都没有,而福尔摩斯却推断出很多案件细节,甚至还描绘出凶手的长相,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华生说出了心中的疑惑,福尔摩斯说:“在走去案发现场的路上,我注意到路面上有马车留下的两道车辙。最近一个星期都是晴天,只有昨晚才开始下雨,而车辙很深,说明是下雨时留下的。那个警察格雷格森告诉我,他和莱斯特雷德都不是乘坐马车到案发地,说明今天早上没有马车去过。很明显,这辆马车肯定是昨天夜里经过那条街。此外,路面上还有马蹄印,其中一个马蹄印的轮廓比其他三个清晰,说明这块蹄铁新换不久。由此推出,凶手和受害者同乘一辆四轮马车到达空屋的。”
华生欣喜地说道:“原来如此!我看见你闻了闻死者的嘴,结合死者身上没有外伤,所以你推断死者是被人毒死的,这我能想到。但你是怎么知道凶手的身高?又如何得知他是个中年人?”
“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一个人走路的步长来推算他的身高。地板的积灰上有凶手的脚印,我量了步长,算出他的身高为六英尺左右。另外,还有一个方法。一个人朝墙壁上写字时,往往会写在略高于自己水平视线的地方,而血字距离地面恰好六英尺。至于凶手的年龄,花园小路上有个四英尺半长的水洼,从周围脚印观察,穿漆皮靴的人是绕着水洼走过去的,而穿方头靴的人直接一步跨过去。死者脚穿漆皮靴,那么凶手就是穿方头靴那个,他能毫不费劲地一步迈出四英尺半,那他绝不可能是个老头。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
“右手手指甲长、抽特里其雪茄,你是怎么知道的?”
“墙上的字是凶手用食指蘸血写成的。在放大镜下可以看出,他写字时刮落了石膏墙的墙粉,说明他的指甲很长。地板上有些散落的烟灰,我收集了一小撮装在信封里。烟灰颜色偏黑,呈片状,只有印度特里其城出产的雪茄能燃出这样的烟灰。我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只要看上一眼烟灰,我就能辨认出它是什么牌子。”
“为什么说他面色红润?”
“这是我一个比较大胆的推测,不过就在刚刚,巡警的描述和我的推断一样。至于为什么,你现在还不必急于知道所有答案。魔术师一旦揭穿自己的戏法,就没有惊喜可言。同样,要是我把探案方法毫无保留地讲出来,你大概会觉得我没什么了不起。”
“没有这回事!你让侦探术成为一门科学,恐怕没有人能达到你的境界。”
华生这句突如其来的赞美,让福尔摩斯兴奋得涨红了脸。
华生趁机又问:“假如那个醉鬼真是凶手,那他为什么在逃离现场后又折回去呢?”
“戒指!他回去就是为了找那枚戒指。如果没有别的法子抓到他,我们可以用戒指当诱饵引他上钩。好了,先吃午饭,下午我还要去听演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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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失物招领
- 3.警探抓住凶手了!
分节阅读 Table of contents
特约撰稿人Special Contributor
工藤新二,侦探小说爱好者
关于本书 About the book
军医华生初遇侦探顾问福尔摩斯,两人开启平静的合租生活,直到最近发生一起谜案。
一名男子惨死在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空宅。尸体死状骇人,现场疑点重重,凶手在墙上写下血字R A C H E,扑朔迷离的案情让警探束手无策。福尔摩斯从凶手遗落在现场的戒指入手,设局引诱凶手上钩,然而凶手还没有抓到,又有人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