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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岁少女失踪案重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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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3月,加拿大安大略省皮克林镇。
新晋凶案组组长哈罗德·科温,按照“每个人都要负责一个没有查清的案件”的传统,重新调查朱莉·斯坦顿失踪一案。
1990年4月16日,14岁的朱莉失踪了。其实这个年纪的女孩离家出走并不是多稀奇的事,但朱莉不是那样的孩子。她是个乖女孩,朋友们喜欢她,老师也喜欢她,她和父母关系也很好。朱莉不会离家出走的,斯坦顿夫妇深知这一点。正因如此,斯坦顿夫妇在发现女儿失踪的第一时间就报了警。
警方经过排查,很快就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皮特·斯塔克,他的女儿金·斯塔克,是朱莉的好朋友,这是他们唯一的联系。众多迹象表明皮特很可能杀害了朱莉,但皮特坚决不承认自己对朱莉做过些什么,警方没有确凿的证据,最后只能释放皮特,案子不了了之。
斯坦顿夫妇知道凶手就是皮特,他们不断追踪他,媒体也不断追踪他,他们试图找出一点蛛丝马迹,让皮特的罪名成立,找到失踪的朱莉。
现在,这也是警探科温的目标了。
没有尸体,没有犯罪现场,警方是怎么将皮特锁定成犯罪嫌疑人的?这是科温的第一个疑问,毕竟警方不可能随便指控一个人为犯罪嫌疑人的。
朱莉的邻居詹姆斯·阿斯科特,提供了一些线索。这个17岁的男孩,是朱莉失踪前最后一个见到她的人。他跟警方反映:他看见朱莉上了一辆车,70年代末的蒙特卡洛,司机是一位白人中年男性,看起来邋遢。
警方通过詹姆斯列出的这些特征对朱莉的生活展开调查,发现朱莉好朋友的父亲符合以上所有特征:白人、头发蓬乱、衣衫褴褛,开一辆79年的蒙特卡洛。詹姆斯也说看起来像皮特·斯塔克,但不能确定。詹姆斯的证词并不能作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要皮特坚称朱莉没有上过自己的车,警方也拿他没办法。事实上,皮特也是这样辩解的。
那如果是皮特杀了小女孩,他的犯罪动机是什么?这是科温的第二个疑问。
仅凭詹姆斯的证词,警方不可能几次逮捕皮特审问,媒体和斯坦顿夫妇也不会认定皮特就是凶手。事实上,皮特并不是一个好人,他有着多项犯罪记录。这是也是警方把目标集中他身上的原因之一。
1970年,18岁的南希·纳尔逊,在多伦多搭了皮特的便车,遭到皮特的袭击。这和朱莉的案子有很高的相似性。资料里对这件案子的描述并不清晰,科温决定去见见南希。案发时南希18岁,长着一头漂亮的金发。
“我只是想搭车去见我的朋友。你知道的,当时在我家附近,大家都搭便车,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自称迈克尔,一开始好像很担心我。他说,像你这样年轻的姑娘晚上搭便车,难道不害怕吗?”南希说话时声音都在颤抖。
科温为她感到难过,21年过去了,他仍能清晰地感受到南希的恐惧。
皮特用刀从南希的右下腹刺入,然后向左向上划动,刺伤了南希的肝和肺,差点就刺到了脊柱。医生说南希在手术时至少三次接近死亡。
皮特对南希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难以痊愈的伤害,但当时皮特只在监狱里待了六个月就被释放了。由于南希太害怕了,她没办法在看见皮特的时候保持理智。没有了南希的证词,皮特只得到了一项人身攻击的指控。
科温见过很多这样的犯罪分子,为了寻求刺激,可以伤害其他无辜的人。显然,皮特也是这类人。和皮特有关的案子不止这一个。玛丽亚·伍兹,皮特的前女友,1981年在纽约北部失踪,五年后才找到尸体,同样是一个年轻漂亮的金发女孩。尸体腐烂得太严重,以当时的技术没办法确定死因,也没有找到凶手。
玛丽亚失踪不久,皮特就搬家了。劣迹斑斑的过往、疑似出现在案发现场,这已经足够大家把皮特看作凶手了。
但这些并不够,科温还需要找出更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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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角色扮演“搭便车游戏”
- 3.又一具金发女孩的尸体出现
- 4.警方成立“搭便车计划”
- 5.窃听夫妻二人的谈话
- 6.审讯室里最后的博弈
- 7.来自女儿的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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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撰稿人Special Contributor
浪漫土狗,永远警惕人性,在真实的案件中找寻法治的意义。
关于本书 About the book
“像你这样的好女孩在夜晚还搭便车,不会很危险吗?”
一个个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女,年轻漂亮的金发女孩,最终都丧命在开车搭载她们的男子手上。有的是他的前女友,有的是他女儿最好的朋友,有的则是陌生女孩。
直到亲生女儿出庭指证,逍遥法外的皮特·斯塔克才被判一级谋杀罪,“搭便车计划”大获成功。皮特·斯塔克为何接连杀死无辜女孩?他又是如何逃避警方的侦查?
路上读书为你讲述《大案纪实》之《死亡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