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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听
1.荫庇政策,朝中有人好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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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我们说到,隋朝的老百姓,利用朝廷对残障人士的照顾政策,举起刀斧,砍去自己的手脚,以此来逃避赋役,可怜的百姓还凄凉地称之为“福手福足”。其实,这种情况不但隋朝有,之后的历朝历代都有。唐太宗李世民,在隋末南征北战,走南闯北,这样的情况自然见得多了。起兵反隋时,他同情农民的遭遇,可当隋朝被他们李家颠覆了,他自己坐拥江山的时候,对农民逃役这事儿,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这就叫屁股决定脑袋。
且说贞观十六年,唐太宗敕令:“今后自害之人,据法加罪,仍从赋役。”意思是,从今往后,你要剁手随你剁,你要砍脚也随你砍。但如果是自残造成的残疾,呵呵,砍完了手脚,该交的税照样交,该服的役照样服,而且,你自残是吧?官府可是要追究你逃役的责任滴。你说说看,百姓都被逼的自砍手脚了,怎么你李世民还不放过呢?原因无他,他觉得,我是明君啊,我得爱民如子啊,我得让从今往后别再主动伤害自己了,所以我要出个严苛的律令禁止这种坏风起。可是,皇帝们怎么也不想想,要是有的选,谁愿意自己砍断自己的手啊脚的,难不成当个残疾人光荣啊?
其实,自唐朝以后,税收制度是订得越来越细,一刀切的政策越来越少,而相应地,操作空间也越来越多。
比如说,唐朝规定,有纳税丁口的普通家庭为“课户”,没有纳税丁口的家庭为“不课户”。“不课户”里面,还有特殊的一类人,他们虽然达到了纳税年龄,但因为种种政策享有免税的特权。比如说,服侍重病患者的晚辈或者志愿者,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等等,又比如说,一批儒家大力弘扬的社会榜样、模范、正面典型人物,有点类似今天的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这些人,都可以享受朝廷的免税待遇。此外,还有一大批官僚贵族。
像唐代的《赋役令》里就有记载:“文武职事官三品以上,若郡王期亲、及同居大功亲,五品以上,及国公同居期亲,并免课役。”也就是说,三品或五品以上的官员,不但自己可以免税,和他住在一起的亲戚们,也能享有这样的特权。好比说贾宝玉家不用交税吧?刘姥姥家农民要交税,但如果刘姥姥攀的高枝儿,能住进荣国府,没准儿,也就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了。那么,这么一来就造成了一个什么问题呢?该分家的亲戚不分家,非要凑在一起过日子,一起搭乘免税的便车。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有一些人,偏就不为五斗米折腰,宁愿交税也不要和亲戚一起住的。比如唐初名将刘仁轨,在官场平步青云。他有个弟弟叫刘仁相,还在穷乡僻壤讨生活。兄弟俩同父同母不同命,哥俩贫富差距拉大,弟弟刘仁相心里就很不平衡,日子一久,和哥哥有了嫌隙。每次到了该交税的时候,总有人来劝他:“哎,你为什么不把户口迁到你哥那边去?你哥现在可是不用交税的家庭哦,你也该去享受点好处。”刘仁相不仅不去,还很硬气地怼人家:“哼,你管我那么多。夏天到了,天气炎热,你怎么不趴到狗尾巴底下去乘凉?”
唉,要是人人都像刘仁相一样,那朝廷也就不用发愁了。可偏偏,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谁家要是有机会蹭上这优惠政策,基本上都会毫不犹豫挤在一起,几代同堂,甚至还有人假冒亲戚关系住在一起。
到了后来,愈演愈烈,被忽悠瘸了的朝廷不得不下令,父母过世之后,兄弟必须分家。谁要是拖拖拉拉不恳分开过,非得挤在同一个户口下面,拖县衙去,各打一百大板。凡是胆敢假冒亲戚关系逃避赋役的,抓到了集判有期徒刑两年。
这样一来,认亲戚、抱大腿的风气,估计杀住不少。可是,老话说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抱大腿是人之常情。亲戚的大腿抱不动了,那就找找其他的大腿。那么,最粗的那条大腿是什么呢?答案你一定想不到——是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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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剃度为僧,信仰跟着税收走
- 3.抑佛灭佛,朝廷出手保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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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撰稿人Special Contributor
杨梅,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关于本书 About the book
本杰明·富兰克林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与税收不可避免。”但是,人的本性就是不信邪。在长久的历史上,总有人千方百计地追求长生,也总有人想要规避、甚至逃避税收。想知道你都交了哪些税吗?想知道法制咖们到底是怎么逃税的吗?想知道古今中外,“税收”二字酝酿出了多少趣事和丑闻吗?尽在路上读书《税收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