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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读《民法典》·09
哪些行为能算数?哪些行为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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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Table of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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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中生高价买鲜花,其中问题有多少?
- 上一期我们一起了解了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知道了这是一种充分体现个人意愿的制度,也知道了这是我们参与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的主要方式。那么,在日常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时候,我们要注意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呢?万一一不下心就踩坑了怎么办?这一期,咱们就来一起聊一聊。
每年的教师节,学生们都喜欢给老师送花,表达一下对老师的谢意。有个叫小明的初中生,教师节前一天,在花卉市场也买了一盆花。花很漂亮,造型很独特,可这价格就不那么漂亮了。您猜多少?花了整整5000块钱!别问小明哪来这么多钱,咱更想关注的是,他这个买卖行为,有效吗?小明的爸妈知道后,能不能让卖花的老板退钱!
可能有朋友第一反应就是,天,这么贵,肯定是被骗了,必须无效啊!可如果不是被骗呢?如果那花就是很名贵呢?咱们啦,还是搬出《民法典》看看,有理没理找找依据。
首先啊,咱们想一下,小明还在上初中,年龄想必还未满18周岁。这个时候,根据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有效地从事和他的年龄、智力等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一个还在初中的孩子独自去买一盆好几千元的花,是不是不太符合社会常态啊?这一行为的有效性,是不是该打个问号了啊?
这,就是《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第一个要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简单,所有民事法律行为一概无效。而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就要看他的法定代理人是否“同意或追认”。比如小明斥巨资买花,他的爸爸妈妈知道吗?认可吗?如果不认可,那就应该无效。
再往下说,有的朋友可能有个疑问:小明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的钱去买一盆花呢?这盆花莫非是什么名贵珍稀品种?这个问题问得好。
一种情况,这花很普通很平凡,那就说明,这花不值这高价,小明可能是被骗或者被胁迫购买的。比如,老板看他年纪小、不懂事,想敲他一笔,说他把花给摸坏了,必须得买下来。最后小明被迫掏了钱。这个民事行为有效吗?
当日必须无效啊。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第二个要素,“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说,当事人的所为得和所想一致,不能稀里糊涂,更不能受人逼迫。只要这行为不是从心的,咱们就不能认定它的效力。
另外还有一种,那就是这花就是很名贵,就是价值5000元,而且,小明是清清楚楚意愿明确的购买,而且,他的父母也没意见。那小明的这个民事行为有效吗?答案是,还是无效。那位说,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这盆花太名贵了,名贵到,这是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保护植物。这样的保护植物,依照规定,本来就不能拿到市场上来卖。这么一来,这个买卖行为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第三个要素,“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旦碰了这条硬杠杠,甭管啥行为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好了,咱们借着小明买花的这个故事,讲了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三个要素。任何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而且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才是一个有效的行为。而只有一个行为有效,才能建立相应的法律关系、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
不过,假设中的情况,那是对生活大大的简化。在现实生活中,咱们要分析的情况可要复杂多喽。不信,您接着往下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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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撰稿人Special Contributor
言语,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相信法律的力量,更相信法律的温度。
关于本书 About the book
《民法典》是一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涵盖了一个人从出生到离世的每个阶段,影响着一个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通俗点说,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民法典》,我们一辈子都在和《民法典》打交道。
本系列节目,我们将一起走进《民法典》。通过具有代表性的鲜活生活案例,解读每一个故事对应的法律条文及其背后的法律道理,融会贯通各个民法知识点,为你编织一个清晰而系统、生动而实用的民法“知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