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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如薇娅在唐朝偷税漏税,除了巨额罚款还有4.2亿个板子
- 路上读书fm的朋友,大家好呀!我是弗拉基米尔·大内密探零零九·良辰伊万诺夫,今天还是个好日子,春暖花开阳光明媚万物生,特别适合放假睡觉吃饭打豆豆。 话说最近咱们不是挖了个新坑,“心”说武林外传,良辰我也重温了一遍这部经典老剧。不得不说啊,经典就是经典,哪怕已经播出了十几年,热度依旧不减,再看的时候还是让人直呼“就没有武林外传接不了的梗”。武林外传为什么这么火?我认为与它能够巧妙地映射现实有很大关系。 就比如怡红楼掌柜赛貂蝉耍手段,想要偷同福客栈账本,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暴露了自己偷税漏税七百多两的证据。要知道同福客栈的员工月薪才2钱,七百两银子可是一笔巨款啊。当时看到这段剧情,我一下子就想起了前段时间逃税被罚13亿的某位名人,没错,就是你们想的那位。 据税务部门披露,在网上直播带货的主播薇娅姑娘,两年间,偷逃税款6.43亿,其他少缴税款0.6亿,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加上滞纳金,再加上罚款,共计13.41亿。我的天呀,真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世界上的有钱人那么多,为什么不能多我一个? 哎,真真感受到了世界的恶意以及世界的参差。当你累死累活、996搬砖一年,还买不到一平米的房子时,人家分分钟就能赚以亿为单位的收入了。 于是良辰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我得花多少时间,才能赶得上人家的收入。哦不对,我们不知道薇娅的收入,只晓得她补缴了13.41亿。 那就算一算,自己要多长时间才能缴清这笔钱吧。 良辰所在的海南省海口市,2021年第四季度的平均薪酬是8717元(居然有这么高,我也不知道是被谁给平均的),一年就是104604元。按这个数字,我要不吃不喝12820年才能还清。 12820年是什么概念呢……往前推12820年,那会儿人类可能刚学会钻木取火。 然而这只是薇娅女士的偷税漏税+滞纳金+罚款,事实上她的收入还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我已经不敢再想她到底赚了多少钱了。 说起来,这几年偷税漏税、然后被罚巨款的人好像还真不少,尤其是那些流量担当。比如范某某被罚了8个亿,某爽被罚了2.99亿。这么一看,王思聪前女友雪梨被罚款6555.31万元,看起来倒像是小数字了。 不过,这些偷税漏税的人,在补缴了罚款之后,也就逃过了牢狱之灾。虽然从此被封杀,但之前赚的钱,也够他们几辈子吃喝不愁了。要说明星们因为偷税漏税而“进去”的,良辰印象中也只有刘晓庆。2002年,刘晓庆偷税案震惊全国,她被罚了近2000万,在拘留所待了400多天。 要我说,这样的惩罚其实都是比较轻了。薇娅、某爽等人补缴了罚款,就能全身而退;刘晓庆虽然蹲了班房,但她始终在拘留所,只能叫“短时间拘禁留置”,还谈不上坐牢。她们得庆幸自己生活在文明法治的现代社会,要是在古代,这几位怕是人头都要挂在城墙上示众了。 听到这可能有朋友要问了,古代就有人偷税吗? 当然有,这简直是全人类的传统艺能。自从政府征税开始,就有人开始琢磨如何偷税漏税了,而且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那么古代人到底如何偷税漏税,又将如何面临怎样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探个究竟吧。 世界上记载的最早的税收,来自人类最早的文明——苏美尔文明。我国的税收则起源于夏朝。可见,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税收都是伴随着国家一起诞生的。要说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国家诞生了,就出现了君主、官员、军队,等等。这些人吃喝拉撒都要花钱的,怎么解决?总不能指望他们自己出钱出力吧。 于是,这些聪明人就想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让臣属进贡,缺什么就进贡什么。这些贡品,就是税的雏形。 后来统治者们扩大了征税的范围,开始对土地、人口、交易行为等等进行征税,并用税收来维系国家的存在和发展。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我们在《春秋·左传》中说过的鲁国的“初税亩”,它诞生于鲁宣公十五年,相当于承认了土地的私有化。 按理说,国家向公民征税,公民依法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但有一部分人却不这么想:我辛辛苦苦种出的粮食,做出的产品换来的金钱,却要拿出来一部分上缴。凭什么呀?谁乐意呀? 但是按照法律,不缴又不行,这些心怀不满的人可不敢公开对抗,否则大刑伺候。于是乎,一些人就开始偷税逃税,采用欺骗、隐瞒的方法,达到不缴或少缴的目的,要当精明人,占个大便宜。 于是乎,偷税的时代开始了。 现在人偷税,想出的办法是五花八门。比如前面说的范某某和某爽,都是“阴阳合同”;刘晓庆的方法更绝:她在南方一个小镇上的百货商店,花4块1毛钱买了一把螺丝刀,并开具发票;但回到北京后,就偷偷改成了41万,计入了她旗下公司的运营成本里。 可能有听众朋友没听懂是什么意思。解释一下:假设刘晓庆的公司收入100万,运营成本是20万,利润就是80万,需要按照80万的利润缴纳税款。这把41万的螺丝刀,就可以让她的利润变成只有40万,需要纳的税自然就少了。 是不是很聪明很有创意?可惜聪明劲儿没用对地方,走了歪路子。 那么古人呢?咱别觉得古人笨,事实上,你能想到的办法,他们也都能想出来。人家可是花了几千年时间琢磨手段和伎俩的。 比如虚报纳税人口。在古代,人头税是主要的税种。像隋朝就规定,男子18岁以上,60岁以下,为纳税人口。这个规定还是挺有人情味的,只有成年男性、也就是精壮劳力需要交税,相对比较公平,可有人就动起了心眼儿。 是不是发现了一个很大的漏洞?因为按照这个规定,只要不是成年男子,就可以不交税。比如18岁以下的孩子,6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所有的女性。 当时没有变性手术,所以男人不能变成女人,但年龄可以造假。说起来,谁多大年龄,也不在脑门上刻着,你们怎么知道人家是多大年龄呢?就比如我脑门上也没刻着18岁啊对吧? 正是存在这样的一个漏洞,于是有人就花钱去改年龄。去年17,今年还是17;去年57,今年就成了61。不是装嫩就是装老。 当然也有人要说,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儿子都上街打架了,说他是17岁也没人信啊。害,人家就是少缴一年是一年,用不着一辈子作假。不像十几二十年前的中国男足,为了让青年队出成绩,就让队员把年龄改小点,以大打小。虽然当时确实取得了一些“好成绩”,却也害得人家一辈子年龄都是假的,还不能说出来,丢人啊。 除了人头税,财产税是当时税收的另一个大头。你的收入,还有土地、房子,都要纳税。 有人要问了:土地、房子都是真真实实的东西,这也能逃税?当然可以啦,只要花点钱就行。 比如唐朝征收房产税。当时规定,不同档次的房子收税不同。豪宅别墅每间两千块,普通民房一千块,穷人的茅草房是五百块。假设我有十间大别野,那么我就要缴纳两万块钱的税。 怎么逃税呢?就给官员塞点钱呗。给他一千块,让他通融通融,修改修改。如果他说“不行,得加钱”,那就再加一千块。到最后,我花了两千五百块钱,让我的十间大别野变成了五间茅草房,只用缴纳两千五百块的税。再算上那两千五百块钱的贿赂,我整整少交了一万五千块钱。 这只是最简单粗暴的做法。花式的在后面。 到了明朝,为确保财政收入,当然还有仇富心理,朱元璋下令,让富户大族多缴一点税,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有人就想到了对付的办法:把自己变穷。 说一下,这里讲的变穷,不是没钱了,而是一种钻空子的方法。比如甲是有钱人,他将名下的田产分割,假托在乙和丙的名下。当然了,乙和丙通常是甲的亲属,或者是其佃户,总之是他信的过的人。 这样一通骚操作,甲的财产变少了,自然也就可以少交税了。这种做法民间俗称为“铁脚诡寄”。至于乙和丙,他们是很乐意的,他们可以从甲那儿拿到好处。这就形成了一个牢固的利益链。 可能有人要问了,难道政府就拿这些偷税漏税的人没办法了吗?财产的变动都有白纸黑字记录的,作为凭证,是不是就能有效减少偷税行为了呢? 要是您这么想,那就图样图森破了。白纸黑字怎么就不能造假了?其实最好造假的就是白纸黑字。 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我们先看正常流程:假设甲向乙购买一套房产,双方协商一致后,请中间人丙作担保(类似于今天的中介),分别签名盖章,立下契约,写明房产交易的价格、面积等信息。签订的这个契约,被称为“白契”,作为交易的凭证。 接下来,甲乙双方拿着白契,到地方官府缴税,盖上官印,就变成了“红契”。这既是缴税的证明,又等于得到了官府的认可,具有法律效应。随后甲乙各自纳税。 这个空子怎么钻?有人就把白契写两份,其中一份是真的,另一份则是假的。这份假的白契,无论是交易数量还是价格,都往小写,然后拿到官府盖印、缴税。通过玩儿这么一手,不仅少缴了税,还拿到了官方认证的红契。 这是啥?这就是阴阳合同啊!你看,范某某也好、某爽也好,还有今天房地产交易中出现的“双合同”,这些看上去很“高大上”的招数,根本就不是新鲜玩意,老祖宗早就用过啦! 前面说的,无论是谎报人口和年龄,还是将财产假托在别人名下,或是使用阴阳合同,其实都还是常规的偷税手段。接下来要说的,就让人瞠目结舌了。 这叫“投献”,很像今天的挂靠。 过去的统治阶层享有各种特权,其中就包括了免税权。比如唐朝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员,不仅自己可以免税,居住在一起的亲属也可以受此优待。 平心而论,这条规定的出发点是不错的,让官员全家都享受特权。然而这个条件很快就被滥用:因为居住在一起的亲属是可以任意发挥的。你的老婆孩子、老爸老妈是居住在一起的亲属,你的七大姑八大姨、远亲近亲,甚至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比如你老婆的表妹的表弟的表哥的表姨的外公的外甥,都可以搬过来一起住,这样也能算是居住在一起的亲属。 怎么,你能说他不是亲属吗?算一算怎么都有点亲戚关系吧? 于是,当时出现了许多数十口人、乃至上百口人的大家庭。有个叫刘君良的官员,“四世同居”,亲兄弟、堂兄弟且不说了,乡里同族的都来投靠他,居然筑起了一座小城池。有人去他家做客,发现“六院共一庖”。 啥意思,家里住的人实在太多,六个大院,为了解决吃饭问题,竟然办起了大食堂。 但这还不是最夸张的,最夸张的出现在明朝。 明朝中后期规定,举人及取得以上功名者,可以免缴赋税。这样的规定看似只限制于一个人,但还是有很大的空子钻。很多普通民众把自己的田产“变卖”给这些大佬,转移田产的所属权,自己摇身一变成为佃户。 啥叫佃户?就是向地主租地的农户。田地的所有权不在佃户、而是在大佬们的手上,按规定就可以免交赋税。而佃户向大佬们缴纳的租金,远低于朝廷规定的赋税。 这是个双赢的结果,地主和佃户都很乐意。挂靠的人越来越多,就出现了徐阶这样的巨佬。 徐阶是嘉靖、隆庆年间的内阁首辅,上海松江人,在我们的节目《明朝那些事儿》中,他可是个重要人物。这位巨佬深谙官场之道,干掉了严嵩父子,堪称是官场斗争的教科书。 徐阶是进士出身(探花,全国第三),自然享有免税权。当他还在北京工作的时候,就有很多人过来“投献”。等他退休回到上海,来挂靠的人就更多了。 后来海瑞在上海当官,把徐阶给查了,发现他所谓的“家人”竟然多达上千,拥有田产二十四万亩。二十四万亩是啥概念,来来来,给你算一下:明朝一亩地约等于614.4平方米多,二十四万亩就是147.5平方公里,相当于今天的黄浦、虹口、徐汇、长宁四区加起来的面积,还要再多一些。 徐阶可惜生错了时代,他要是活在今天,光是吃租金,就是全球首富了。 为什么从古至今,都要严查偷税漏税?因为偷税漏税带来了很大的危害,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国家修建公共设施、赈灾、维持军队,都需要财政支出。 很多人认为,明朝的灭亡就和偷税漏税有很大的关系。明朝后期,像徐阶这样的大地主越来越多,你偷税,我也偷税。朝廷没钱就加增税款,但这些钱都摊派到老实巴交的农民头上,这样以来,士绅们越来越富,农民越来越穷。 做生意的老板需要纳税,但他们拿出银子贿赂官员,官商勾结,就成了不缴税的钉子户。于是,朝廷收上来的盐税、茶税、关税,一年比一年少。即便是收上来一点税,地方上也借机侵吞。1000两的税银,上缴给朝廷500两就不错了,钱是好东西,水过地皮湿,谁不想用点? 因此,明末的财政收入大跌,明成祖时期,朝廷一年能收2000多万两白银,到了崇祯时期,只能收上来400多万两。在明末很多关键时刻,缺钱成了致命的要素。比如说,为了减少财政支出,明朝裁汰了驿站的驿卒。这批失业者生活无着,只能铤而走险。其中有个人,就叫李自成。 您说,这偷税的问题大不大? 常见的、不常见的偷税手段,咱们都说得差不多了,是不是该聊聊逃税的惩罚措施了呀?古代对偷税漏税的处罚,可不像今天那么宽容哦。 首先,跟现代差不多,对于偷税漏税行为,历代政府都处以重罚。《新唐书》记载,唐朝时凡是隐瞒房产不报者,隐瞒一间就是60大板,多瞒多得;偷逃市场交易税每满100块钱,处以60大板,罚2000。 照这么看,无论是薇娅、范某某还是某爽,以她们欠的税……就拿薇娅来说吧,她被罚款13.41亿,其中偷税漏税的份额是7.03亿。如果她在唐朝,会被处以4.2亿个板子,以及141.6亿元的罚款。 且不说巨额罚款。4.2亿个板子,怕是就要打成原子状态了。 说实话,罚款看上去虽然狠,但效果十分有限。因为大额罚款只能威慑到没钱的老百姓,对富豪来说却是小意思,交钱了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所以,为了保证税收,统治者往往会制定出更严厉的处罚规定。 比如去除读书人的身份——功名。清朝初年清查江南地区士绅的欠税,拖欠的举人、秀才一律革除功名,官员则被降职、调离。当时苏州、上海、常州、镇江以及溧阳五地,共有13500人功名被革除。当时有个叫叶方蔼的官员,堂堂的探花,因为欠了仅仅一文钱的税,就被降级处理。当时人戏称为“探花不值一文钱”。 当然还有最狠的死刑。 唐朝时期开征茶税,带来了巨大的税收收入。为防止贩私偷税,政府出了这么一个规定:凡是私自贩卖茶叶,超过百斤,杖刑伺候;明知故犯三次以上,罪加一等,除了挨打,还要服徭役;三犯又都超过三百斤的呢,没啥好说的了,砍脑袋吧! 比茶叶更严格的是对食盐的管控。唐朝政府实行盐铁官营,禁止私人贩卖和生产食盐。私自生产食盐的,无论多少,直接砍头;运输、销售食盐一石以上的,也一律处死。甚至连购买食盐的百姓,超过两石的也是死刑。如果有人知道售贩私盐而隐匿不报的,打十下板子。 遇到执法严厉的年代,偷税漏税的皇亲国戚,也会被严厉惩处。 朱元璋统治的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少有严刑峻法时代。老朱的女婿欧阳伦,就多次贩卖私茶牟取暴利,捞了不少外快。有一次运货时,被一小吏查获,欧阳伦的手下仗着当朝驸马的威风,把这个小吏打了一顿。 当时只要你有冤屈,头上顶一部《大诰》(明初的刑法),就可以去京师找皇帝告御状,无人胆敢阻拦。那小吏气不过,就头顶《大诰》,找老朱告了御状。朱元璋勃然大怒,立刻下令将女婿赐死,茶叶没收,涉事人员则全部杀头。 听到这里你是不是已经开始瑟瑟发抖了?好可怕,偷税漏税可真危险,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丢了小命。怕就对了,今天我们跟大家分享偷税的历史,就是想提醒大家要遵纪守法,尽一个纳税人的义务,及时足额缴税,不拖欠一分一厘。虽然现在的惩罚制度是没有古代那么吓人,但咱们还要做守法好公民呢对吧? 好了,今天的话题就说到这儿。路上读书,你的音频图书馆,我是良辰周,咱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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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撰稿人Special Contributor
老国,自由撰稿人
关于本书 About the book
探索史书夹缝里的新奇故事,角度刁钻,逼格满满,不一定有用,但一定有趣。
偷税漏税可不是现代人的专利,有人改年龄以逃避纳税;也有人用“阴阳合同”隐藏财产数量,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享有免税权的官员,往往能吸引许多人前来“投献”,形成上百人的大家庭……
对于偷税漏税行为,历代政府都处以重罚。就拿薇娅来说,她偷税漏税7.03亿,如果她在唐朝,将会被处以4.2亿个板子,以及141.6亿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