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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
替犯罪嫌疑人辩护,刑辩律师是黑心还是良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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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Table of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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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案必须纠正,冤案必须昭雪,疑案只能从无
- 最近一些年来,刑侦剧特别火。不知道大家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电视节目里,看到公诉人对罪犯慷慨激昂的控诉,就觉得大快人心,而一看到有律师为罪犯辩护,就不由得心头火起,大骂他们是唯利是图的黑心律师。更有不少人质问:法律不就是要惩恶扬善吗?为什么还有律师会为这些坏蛋辩护?他们还有没有良心了?
确实,法律是为了惩恶扬善,但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坐在被告席上的人一定就是恶的吗?不见得。
古往今来,不管是旧时的县衙大堂,还是如今的司法法庭,从来都少不了冤假错案。有的是因为刑讯逼供,有的是因为行政干预司法,等等。坐在被告席上的那个人,他可能有着天大的罪名,却同时有着天大的冤屈。
因为在一个刑事案件发生后,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不管有罪无罪,在国家机器面前终究处于弱势地位。而关注案件的普通民众呢,压根不清楚案件的全部事实,加上天然的正义感,很容易就早早地给他们打上罪大恶极的烙印,让他们遭受万民唾骂。在这种情况下,真相可能从此就被掩盖,而公众的正义,一不小心就成了助推冤假错案发生的一股力量。
所以,光有公正的法律,光有执法的机关,还不够,为了避免冤假错案发生,避免不良分子或恶势力,以法律的名义作恶,还得有公正的执法人,还得有为被告辩护的刑辩律师。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无辜之人蒙受不白之冤,不让罪大恶极之人逍遥法外。而一旦没有刑事辩护,无辜的人就无从洗刷自己的冤屈,没有刑事辩护,确实犯了罪的人也可能会遭到没有底线的重刑报复,反而偏离了正义的轨道。
所以,作为公众,咱们必须提升一下认知。须知道,为当事人辩护,是律师的职责。律师以一己之力来“对抗”公权力,不是为了给罪犯脱罪,而恰恰是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保护每个公民不会成为公权力的被害人。
今天我们要讲的这本《无罪辩护》,作者是一名律师叫朱明勇。因为有着深厚的法案学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被人称为刑事辩护律师中的“死磕派技术总监”。
在这本书里,朱律师挑选了他几十年来代理过的几个标志性案件,用律师手记的叙事手法,详细地记录了从接受委托到辩护结束的全过程。里面既有他执业初期“不起眼”的普通伤害案件,也有开启冤狱平反之路的标志性大案,书里既记录了他纠结纯粹的法律问题,也讲述了他是如何冲破法律之外的各种潜规则,可谓是一部“中国当代刑事侦缉档案”。
今天,我们就挑选了其中三起案件,给大家一桩桩、一件件,客观地还原刑事辩护的真实面貌。咱们呐,就当是坐在电视机前,跟当年看香港tvb鉴证实录一样,走进犯罪现场。三起案件分别是,马廷新故意杀人案,黄山警察职务犯罪案和胡良友故意伤害案,咱们从马廷新故意杀人案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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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谎仪揪出了杀人犯?——马廷新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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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年半的无妄之灾,难以洗脱的杀人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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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刑讯逼供者” 辩护——黄山刑警职务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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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察院威逼利诱,无辜民警有苦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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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拳引来的牢狱之灾——胡良友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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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逐条驳斥轻伤鉴定,小律师搞定老法官
本书作者About the Author
朱明勇,知名刑事辩护律师,被称为刑事辩护律师中的“死磕派技术总监”。其执业生涯中代理过中央和部委批示的经济大案,更有开启冤狱平反之路的冤假错案。
特约撰稿人Special Contributor
LYN,正经法学院毕业的非正经撰稿人,以理性的思维面对感性的社会。
关于本书 About the book
近年来,刑事辩护领域异常火爆,一时之间异军突起,山头林立,各路流派的大律师纷纷冲杀在刑事辩护的第一线。然而,刑事辩护的第一线不是只有魅力,更是充满惊险。
本书通过朱明勇律师真实的办案手记,揭秘重大刑事案件内幕,还原冤假错案平反过程。刑讯过程中,会有怎样的逼供手段?“权威专家”的荒唐结论该怎么被推翻?灭门案、凶杀奸杀案、故意伤害案、玩忽职守案、贪污案……一起起冤假错案该如何翻案,在牢狱中受苦数年的当事人如何才能无罪释放?
本书金句 Key insights
公正不是结果,而是一个过程。
错案必须纠正、冤案必须昭雪、疑案只能从无。
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这种判断需要知识、智慧和经验,同时还要有良心。
鉴定不是儿戏,是科学。但科学不是自己说的,科学的基本的规律是其结果必须能得到反复验证。
也许我们司法机关统计的错案率并不高,但对被错判的任何个人和他的家庭而言,都是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