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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
一桩极限求生的吃人案,极端伦理困境下的法哲学对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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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Table of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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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例
-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这本书,是《洞穴奇案》。
大家应该都能看到咱们这个小标题: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例。为什么说它最伟大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它最残忍,最两难。它可不是什么电车要来了,撞一个人还是撞五个人的问题,而是直接就指向了人类文化里面最高的禁忌:人吃人。
大家不妨假设一下,如果你和四个朋友到野外去探险,因为发生了山崩,五个人都被困在了一个偏远的洞穴里。这个洞里只有石头,没有任何其他的动物、植物,也没有水源,你们的生存就只能靠背包里随身携带的一点点食物和水。
日子一天天过去,你们已经弹尽粮绝,大家都在绝望地等死。有一天,突然收到了救援队伍的无线电消息,说救援工作早就开始了,只是山崩以后地形条件太复杂,救援很困难。现在,救援队已经死了十个人,但是仍然没有放弃你们。希望你们也不要放弃自己,多坚持十天,就肯定能获救。
可是,在没有食物和水的情况下坚持十天,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个时候,你又会怎么办呢?会不会……吃人呢?
大家伙儿听着是不是已经开始毛骨悚然了?这个虚构的案例,其实就是在用这样极限的生存困境,和极端的解决办法,考验着法律和伦理的底线。
在案子当中,有一个探险者就提议说,眼看着救援队就要来了,咱们也一定要争取活下去的机会呀;要不我们就扔骰子,选出一个牺牲者,作为其他四个人的食物。一个人死,总比五个人都死要好。
其他四个人想了想,同意了。可是在开始扔骰子之前,可能是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最早提议的这个人突然临阵退缩了,说我反悔了、我撤回,我不同意这么做。可是其他四个探险者却不管他,继续扔了骰子。结果,不祥的预感成真了,被选中作为牺牲者的,恰好就是最开始提议的这个人。
就这样,其他四个人喝了他的血,吃了他的肉,活了下来。十天以后,救援队伍找到了他们,把他们救出了生天。
这个案情够离奇、够怪诞的了吧?但是,所谓的“洞穴奇案”,奇的不只是案情,还有审判和论证当中的复杂。在大家知道洞穴里发生的事情以后,四个被救的探险者就被起诉了,罪名是谋杀。在法庭上,十四个法官唇枪舌剑,各执一词。每个人的角度和论证过程都不尽相同,都有道理,却又相互矛盾,勾勒出了一副当代法律的理论群像。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到法庭上,听听这场法官之间的大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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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尊重条文,还是探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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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官:撇开己见,还是设身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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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抗辩:迫不得已,还是掩盖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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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命:一命换多命,还是生命不可比?
本书作者About the Author
彼得·萨伯是,哲学家、法学家、电脑科学家,任职于美国叶尔汉姆学院,是“开放近用运动”的发起人。
特约撰稿人Special Contributor
言语,相信文字有情感的文科生,也是相信文字有力量的法学生。既想把美好的故事讲给你,又想把理性的知识告诉你。
关于本书 About the book
《洞穴奇案》讲了一个精妙绝伦的困境故事,它巧妙地提出了法律与道德、公平与情理等多个角度的命题。这本书里,也呈现了十四篇角度各异、精彩纷呈的法律意见书。西方法哲学大师富勒教授创作的五篇法官意见书,和萨伯教授在此基础上续写的九篇法官意见书,展开了一场跨越半个世纪的法律论辩,生动展现了不同法律理论间的交锋对话,也带领读者尽情享受了一场思辨的盛宴。
本书金句 Key insights
尽管同情心会促使我们体谅这些人当时所处的悲惨境地,但法律条文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对立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不可分离,但对司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相互独立。
我们如此珍视生命,以至于我们总倾向于更多的人而不是更少的人在悲剧性事故中存活下来。
在法律看来,每一个生命都是极其崇高和无限珍贵的。这让每个生命具有平等的价值,没有哪一个生命可以超过其他生命。
我们依然相信遵守法律的义务并非建立在某种神秘的道德义务之上,也绝不是奠立于主权者的某种神圣权利之上,而是建立在我们遵守它的承诺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