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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王朝.14
影响千年的司法改革,忍辱负重的对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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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Table of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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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乱世该不该用重典?
- 上一回说到,汉文帝用一系列的经济措施,免除赋税,进行货币改革,创造了不可思议的经济奇迹。这一回咱们再来说说汉文帝另外一些为后世称道的成绩,先来说说他的司法改革。
我明知道,在上古时代,法律作为社会规则的一部分,就已经出现了,但直到春秋时期,郑国人把法条篆刻在鼎上,史称“铸刑书”,我国的第一部成文法,才算正式出台。是不是很骄傲?别急,它比世界第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也就晚了——1200多年,也难怪咱们中国人法律意识普遍落后,这是个祖传的bug,修复它咱们还有得努力。
古时候,法律是非常严酷的。按史书的记载,西周时期有“五刑”,分别是墨、劓、宫、刖和死。犯了法,基本上就这五刑伺候。墨刑是在脸上刺字,劓刑是割鼻子,宫刑是你懂的,刖刑是砍脚,死刑不用我解释。只要犯了法,肉体上就要受罪,所以叫“肉刑”。
但真正恐怖的是什么呢,刚开始,这五种肉刑分别有500种,比如说割鼻子,就500种犯罪方式,会导致鼻子没了,吓不吓人?我刚摸了摸我的鼻子,我得怎样才能保住鼻子,古人真的是太太太……
但是,500种不是极限,到了周穆王统治时期,因社会动荡,统治者觉得500种还不够狠,翻一倍,变成了各自一千种。为什么呢?为了震慑人心,吓得你一点歪脑筋都不敢动。比方说吧,有人偷了一只鸡,按律法得死,那他想,反正都是个死,我干嘛不再去偷个牛、偷个金子?杀一人是死,杀十人我赚了!
于是,在法律设计者这里,量刑就变得越来越细,越来越恐怖。到了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兴起,法家大师、魏国人李悝写了《法经》一书,强调“重刑轻罪”,意思是犯了轻罪却要重判,以此维护君主权威。到了商鞅变法,情况更加严重,一人犯罪,遭殃一群,比如“连坐”,比如“诛三族”。
除此之外,在商鞅的法律改革里面,关于肉刑、死刑的花样也越来越多。比如在人脑袋上开洞、抽去肋骨,把人丢进锅里煮等等,非常可怕。秦统一六国后,教化”“礼仪”之类的官职全部废除,维持天下秩序的,只剩严酷的刑罚,并由秦始皇亲自审案、亲自判决。
按史书记载,秦始皇工作认真,他给自己规定,每天要处理一百二十斤竹简的文书,可见非常勤劳。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他越是勤奋,犯罪的人却一天比一天多,多到连监狱都塞不下了。
为什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铤而走险呢?难道天下百姓都不怕死了吗?难道是刑法不够恐怖不够残酷吗?这个问题,估计秦始皇一辈子都没想明白。
刘邦灭秦后,与关中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个法令简单明了,受到了普遍欢迎,当然也让刘邦拿到了比拜登还高的支持率。“约法三章”在历史上很有名,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它并没有延续太久。因为它太过笼统、太过简单。汉朝正式建立之后,萧何主持编修了《九章律》,作为汉朝的基本法。
《九章律》一共有九章,前六章基本上搬抄了秦朝的律法,又增加了三章新的内容。废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条例,也没有秦律那么严酷,但秦朝法律中的连坐、诛三族、妖言诽谤(不许给皇帝提意见)等酷刑,以及莫名其妙的挟书、也就是禁止个人私藏书籍,竟然是一个都不少。可以说,它也是一部严苛的法律。
所以说,摆在汉文帝面前的,还是一个刑法严苛的体系,这个王朝初建时期的律法制度,显然已经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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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缇萦救父:肉刑的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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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安分的邻居——南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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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攻心为上,攻占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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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和匈奴,以忍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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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汉文帝打不赢的人
本书作者About the Author
杨阳洋,暨南大学历史学硕士
特约撰稿人Special Contributor
杨阳洋,暨南大学历史学硕士
关于本书 About the book
407年大汉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篇章之一。在四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它奠基了中国疆域的基础,确立了汉文化的主流思想,更奠定了汉民族的根基,它让“汉”这个字,从东方走向世界,成为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种文字,乃至一种生活方式的共有名称。
自汉朝立国,一个伟大、统一而稳定的中国,屹立于东方,崛起于世界,并源源不断地向世界输出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力。时至今日,它所开创的范式,它的经验与历史教训,依旧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与思维。
请跟随百变声优良辰周的声音,穿越回两千年前,走进大汉王朝的生命机体,与它同呼吸共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