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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听
1.身体好不好,全看卖血卖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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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当代作家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是他继《活着》后的又一经典之作,真实反映了中国人在特殊年代的生存状态。
好了,话不多说,咱们来说故事。说起这个许三观啊,也怪可怜的,打小就没爹爱没娘疼。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爹就死了,他娘跟着一个有钱人跑了,所以许三观是由他的爷爷和四叔抚养成人的。可惜,等到许三观从一个小屁孩变成了壮小伙,爷爷却变成了老年痴呆,四叔也日渐老去。
可是许三观为什么要去卖血呢?这得从他和四叔的一次谈话说起。有一次,他回村里看望爷爷,顺便去四叔的瓜地里蹭西瓜吃。这两叔侄正聊得起劲,突然,远处走来两个女人。年轻一点的女人叫桂花,年长一点的是桂花她妈,村里人一碰面免不了唠些家常。本来呢,桂花下个月就要出嫁的,但是桂花她妈不愿意,说是那个未来女婿的身体不怎么好,一年到头没卖过几次血,饭也吃不下几碗。于是呢,她妈就自作主张把婚给退了。这样的丈母娘要是搁现在,广大的男同胞可要偷笑了,不要房,不要车,只要卖过几次血,就能把人家闺女带回家。多好的事啊!
可是我们的主人公许三观就不理解了,没卖过血就娶不到老婆吗?许三观现在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不在村里生活,并不清楚老家的规矩。四叔看他一脸茫然的样子,就解释道:“其他地方的规矩我不懂,反正在我们这个地方,没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着媳妇,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就能挣三十五块,比咱们在地里干半年活挣得还多嘞!而且这人身上的血啊,就跟井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还是那么多……”
听完四叔的话,许三观算是明白了,原来身上的血是一颗摇钱树啊!他身子骨那么结实,卖血肯定没问题啦。正所谓,时间就是金钱,许三观立马加入了阿方和根龙的卖血行列。阿方和根龙,是典型的卖血专业户,他俩热心地把卖血前后的注意事项通通告诉了许三观。第一,为了卖更多的血,卖血前,要拼命喝水,尽量填满肚子,途中就算再急,也不能尿尿,不然就前功尽弃了。第二,要给李血头送礼,他们肩上挑的几十斤西瓜就是孝敬李血头的。能不能献血,全凭李血头说了算。第三,卖完血以后,要上馆子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猪肝是补血的,而黄酒是活血的。
于是,这仨人一路灌水,挺着个大肚子摇摇晃晃就到了医院的供血站。得到李血头的准许后,就去抽血了。血一抽完,仨人立马奔向厕所,这问题再不解决,就要爆膀胱了。好吧,解决完生理问题,他们便优哉游哉地来到了城里的胜利饭店,按照惯例,卖完血后,要吃上一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给我温一温。”阿方和根龙对店小二喊道。
许三观看着他们喊叫,觉得他们喊叫时手拍着桌子的样子神气极了,于是也有样学样,手拍着桌子喊了起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三个人大快朵颐,有说有笑,好不痛快!吃完喝完,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人家根龙卖血是为了娶桂花,盖房子。那么,许三观,会拿着这三十五块钱,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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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许三观撩妹技能高,娶到了城里数一数二的大美人
- 3.戴了九年绿帽子,现在又被龟儿子给坑了
- 4.都是性冲动惹的祸,人家的男人找上了门
- 5.荒年来了,一家老小饿成了皮包骨
- 6.冤冤相报何时了:何小勇遇车祸,一乐去喊魂
- 7.文革来了,许玉兰遭批斗,一乐二乐下了乡
- 8.一乐病了,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
- 9.人老了,卖血也没人要了
分节阅读 Table of contents
关于本书 About the book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继《活着》后的又一经典之作。如果说《活着》是以一连串的偶然死亡来反观生存苦难的话,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则以透支生命来不断拯救生命,因为小说的主人公许三观就是依靠一次次卖血以维持一家生计,顽强地应对生存的苦难的。
在这部小说中,余华用特有的“黑色幽默”真实地反映了“中国人活了一辈子,苦了两辈子”的生存状态。
本书金句 Key insights
● 只要把命保住了,熬过了这苦日子,往后就是很长很长的好日子了。
● 做人要多行善事,不行恶事。
● 前世造的孽,今世得报应。
● 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
● 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