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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

一肚子气,揣了20年,告来告去冤情变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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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书 About the book

刘震云,当代著名作家,1958年生于河南延津县。1982年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小说素以下笔辛辣和关注民生为特点。

这是刘震云获茅奖后的第一部长篇,也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直逼现实,书写民苦。一个顶了潘金莲冤名的妇女经历了一场荒唐的离婚案后,要证明之前的离婚是假的,更要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走上告状路。结果从镇里告到县里、市里,甚至申冤到北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但没能把假的说成假的,还把法院庭长、院长、县长乃至市长一举拖下马;以至每到“两会”时她所在的省市县都要上演围追堵截的一幕,竟持续二十年。

刘震云用一个看似荒诞的故事讲述真切的生活常理。他的写作立场使他成为当代文坛少有的可以与时代、人民和国家对话的现实主义作家。


本书金句 Key insights

● 原来惩罚一个人,有比杀了他更好的办法。

● 世上有一个人承认她是对的,她就从此偃旗息鼓,过去受过的委屈也不再提起。

● 比这更气人的是,说话之间,他把法官、法院专委、法院院长、县长、市长,都拉到了他那一边,好像是他们家亲戚,使李雪莲这边,成了孤零零一个人。

● 何谓闲杂人等,没有明确规定,凡是不利于大会召开的,皆属闲杂人等。

● 是谁把她逼上梁山的呢?不是我们共产党人,是那些喝着劳动人民的血,又骑到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人……